摘要

“了”的语法功能在经典汉语语法分析中纷繁芜杂,并且和语义分析相互交错,导致其语法分析相对混乱。本文旨在通过生成语法分析的框架,阐明“了”只有两个基本句法功能:1、在动词后充当“完成时”格标记,并且此格标记与动词语义无关。2、在句末占据Complementizer的位置,并限制句子向更复杂的结构发展。按照此分析,本文提出了两种附庸关系:1、体对时的附庸;2、低位结构对高位结构的附庸。这个分析法防止了语义参与讨论“了”的句法功能,并针对现代汉语结构短小但自由的现象提供了一种解释。

关键词 生成语法;X-bar理论;体标记;句尾“了”

在传统的汉语句法分析中,往往将一个词的句法功能和语义功能混杂在一起阐述,甚至出现“语法意义”之类的词汇,导致在句法分析中出现混乱。以“了”的分析为例,阐述“走了一个小时”的歧义时,先将“了”归为“走”的体范畴,再分析“了”的功能有“静态的延续”和“动态的延续”,分别对应“离开了一个小时”和“走(这个动作)持续了一个小时”。但是“了”的句法功能是单一的——“表示某一状态延续”;还是可分的——“表示静态/动态的状态延续”呢?如果单一,则句子的歧义由前面“走”这个动词的歧义产生:“走”既可以表示一个动作持续进行的状态,也可以表示离开的状态;如果可分,一切也可以说得通。然而,所谓“静止”、“动态”、“延续”,这些都是语义功能的范畴,用语义定义句法,显然不符合现代句法分析中句法和语义分离的基本原则。 如果不能使用这种描述性的句法分析,该如何分析“了”的句法功能?“了”在句子可以承载多少句法功能?利用结构主义生成语法的分析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语义分析在句法分析中的比重,可以寻求到统一又简洁的解释。

一、X-bar 理论简介

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发明了生成句法理论,经过发展,最基础、最广泛的是X-bar理论。相比于原始的S[[NP][VP]]的结构,X-bar理论通过在句法树中嵌入“X’”的结构,更强调二分性。这种处理方式有其好处:可以更清晰地表现出句法成分的层级关系。以下介绍其基本架构。 对于任意一个词组XP,其下一个层级总二分为标定语(Specifier)和X’,其中X’又在下一层级划分为中心词(Head)和补语(Complement)。其中XP可以是名词短语(NP)、动词短语(VP)、形容词短语(AP)、介词短语(PP)、副词短语(AdvP)等等;也可以指代各种句子分类,例如Complementizer phrase (CP),时态短语(TP),否定短语(NegP)等等。需要强调:在不同语言中,同一层级上的各个元素可以互换位置;但在一种语言中,层级内的相对位置相对固定。例如:在英语中中心词总在标定语后,补语总在中心词后;在现代汉语中,CP的中心词总在补语后,VP的补语总在中心词后;德语的情况恰与现代汉语相反。另一个常用的成分是附助词(Adjunct),可以有多个,也不限定与中心词之间的相对位置,可见其处于修饰语的地位。

图 1 X-bar理论基本架构示意图

图 1 X-bar理论基本架构示意图

对于每一种词组,虽然其补语可以有很多种词组种类,但标定语往往只有一个。不过,在整个基础架构中,除了中心词不可或缺,其他成分都可以表现为“空集”,不在句子中出现。下表给出了一些词组中的中心词和标定语的关系:

中心词 标定语
名词 N 限定词 Det
动词 V 名词 N
形容词 A 程度词 Deg
副词 Adv 无明显分类
介词 P 无明显分类
表 1:一些中心词和标定语的组合关系

出于对分析的方便考虑,一般也在NP的上方再附加上一个层级,记作限定词词组(DP),其中心词为限定词,补语为NP。在实际使用中,一直使用DP来替换NP,换言之,在比较简单情况下,DP的地位等同于NP。其基础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 2 DP的架构示意图

图 2 DP的架构示意图

除了常见的词组,短语也被整合进X-bar理论中。CP主要用于替换经典句法理论中S的位置,实际上将句子也看作一个短语,这样分析就可以处理从句关系。它是一个简单句中最顶层的结构。CP的中心词Complementizer在英语句法分析中有that,which等,在现代汉语中最经典的是“的”。然而,对于现代汉语中什么词可以处在C的位置还没有很清晰的论述。TP则在CP的下一个层级,其中心词T可以存放句子的时态、助动词、情态动词等,应用广泛。它的功能是传统“时”范畴的扩展,不局限于过去,现在和将来。需要强调:在CP和TP中,标定语通常为空集,可供复杂句的DP或VP移位至此处。

现在可以看一个简单的例子:分析简单句“我喜欢语言学。”

图 3 “我喜欢语言学”的句法树图

图 3 “我喜欢语言学”的句法树图

一般用“-pst”符号表示现在时,“+pst”符号表示过去时。在大多数印欧语中,VP的标定词通常移位到TP的标定词下,符合乔姆斯基提出的EPP规则(Extended Projection Principle),由于汉语更自由,可以选择移位,也可以不移位。此处采用与印欧语相同的操作,我们之后会看到这种操作的合理性。

二、体是时的附庸

从X-bar理论的构建看,时(TP)占据了至关重要的位置,是句子不可或缺的成分。既然传统语法分析中往往将“了”作为完成体,不论其在语义上的争议,“了”作为现代汉语的体范畴是受绝大多数人认可的,那么对于“了”句法功能的探究,可以从体范畴和时范畴的关系入手。

体范畴是“用动词的词形变化表示行为动作进行的各种阶段和状态”来表达的范畴,可见其本身只是动词词形变化的一部分,因此“睡了”,“写了”,“读了”等词都可以视作“睡”,“写”,“读”这些动词的词形变化,均可以放在句法树中V之下——不会有人疑问worked中“ed”是否应该单独占据句法树中的一格。虽然“了”在句末可以表示将来的“实现体”,如“到本世纪末,我国就实现四个现代化了”;但是对于这种紧连动词的体变化,它只能表示完成时,而不能表达“实现时”或“实现体”:

  • 我曾写了一本书。
  • * 我正写了一本书。
  • ? 我曾写一本书。
  • * 到本世纪末,我国就实现了四个现代化。
  • 到本世纪末,我国就实现四个现代化了。

但是所谓“完成时”并不是传统的时范畴,在此提出的所谓“完成时”,可以看作是现代汉语中“了”的特征时:只要出现表达完成意义的时,就要在后面的动词进行“了”变体。“完成时”不同于“现在”、“过去”、“将来”这些时,而是一个独立的时。这个做法其实具有合理性:在英语句法分析中,T可以存放表达完成时意义的助动词have。在这里的所谓“完成时”,既可以看作广义的时,也可以看作隐形的“助动词”。因此,具有标记体变化功能的“了”强烈依赖于句子中的完成时。将完成时和“了”在句法树中偶联,所有关乎体标记的“了”句迎刃而解。以下是几个例子:

(1)我曾写了一本书。

图 4 “我曾写了一本书。”的句法树

图 4 “我曾写了一本书。”的句法树

(2)我吃了三碗饭。

图 5 “我吃了三碗饭。”的句法树

图 5 “我吃了三碗饭。”的句法树

(3)他走了一个小时。

图 6 “他走了一个小时。”的句法树

图 6 “他走了一个小时。”的句法树

对于“了”是否真的受制于时的管辖,还可以这样讨论:将T改变为其他的词语,再考察“了”的合法性。例如:

* 你可以吃了饭。

这句句子奇怪的原因在于“可以”作为情态动词占据了T的位置,挤去了“+完成时”的位置,在“+完成时”不出现的情况下动词出现了体标记,这显然是不合法的。

图 7 *“你可以吃了饭。”的句法树

图 7 *“你可以吃了饭。”的句法树

将体标记的格视作动词词形的变化,也即动词的一部分,“了”的存在受到时(此处是完成时)的管辖,这样的分析统一了不同语义下的“了”。为了说明这一点,回到本文开始的例子:他走了一个小时。对于歧义产生的原因,有两种可能的解释:

  • 句子的深层结构不同,导致虽然表层结构相同,但其内里的意思不一样。
  • 句子的深层结构相同,但是由于词汇的语义问题,其表达的意思不一样。

对于第一种情况,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他谁都认识。这句话有两个无歧义的近义句:

  • 谁都认识他。
  • 他认识所有人。

第二种意义在原句中的原始结构是“他都认识谁”。我们可以观察到两种意思深层结构的不同:

图 8 “他谁都认识”的两种句法结构

图 8 “他谁都认识”的两种句法结构

可以说明两种移位都是合理的:左图将宾语移位至TP的标定语处,与前文所述相吻合;右图可以看作“他”首先移位至TP的标定语处,“谁”再移位至“他”原来的位置——此时就能显现出前文令现代汉语也符合EPP规则的好处,此处正好多出了一个位置供“谁”移位。虽然移位后的表层结构均相同,但是由于其一开始的深层结构不同、移位过程也不同,最终表达的意思就有微妙的差别,产生了歧义。

然而,“他走了一个小时”不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画出唯一的图 6所示的句法结构;而两种歧义句的主谓成分都完全一致,因而这样的歧义并非由句法结构的不同导致,而是由词汇语义功能的歧义导致。这就意味着:“了”的句法功能在这句话中是单一的,只能是完成时的体标记,是动词的一种变化形式,不承载歧义的句法功能。而歧义产生的原因仅在于“走”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语义功能:一是指“走路”这一动作;一是指“离开”这一状态。从这个例子可以更深刻地看到,无论语义如何,作为紧跟动词的“了”,它完全是完成时的附庸,与动词语义毫无关系。

三、句末“了”是Complementizer

对于句末的“了”,刘勋宁(2002)对它的“实现体”意义和在形容词后“言有所为”的意义进行了详细的阐发,但这终究还是语义分析,而非“了”的语法分析。根据语义来区分不同的“了”,在句法上是很难接受的。然而有一点值得注意:刘勋宁发现了句末“了”的含义独立于时。沿着这个思路,就可以发现句末“了”在句子结构中的地位。

有学者认为,在现代汉语中关系从句里“的”占据的CP是后核心的。沿用这一观察,如果现代汉语的CP的确是后核心的,即CP的中心词在标定语右边,由于CP的位置很高,其中心词C被放到了句末的位置。因此有一个猜想:句末“了”是否占据了C的位置?

这种处理有它的好处:只要所有的句末“了”都统一归为顶层CP的位置,就无需理会“了”的具体语义,把“太+形/动+了”,“我吃饭了”,“到本世纪末,我国就实现四个现代化了”等句子全部归结在一起,避免了要用语义进行各种分类的情况。

图 9 “我吃饭了。”的句法树

图 9 “我吃饭了。”的句法树

一种对于“了”处在C的坚实证据是考察下列两句句子:

  • *你可以吃了饭。
  • 你可以吃饭了。

前文已经阐述过第一句不合法的原因。对于第二句,我们可以画出一个合法的句法树,表明结构中各个部分的位置。“了”除了在C处,已经无处可去了。

图 10 “你可以吃饭了”的句法树

图 10 “你可以吃饭了”的句法树

但是一个词是否出现在C的位置,还需要观察它在从句中的行为。为了验证这一点,可以看看关系从句中“了”和“的”的关系,其中“的”在关系从句中是明显的C的位置:

(1)他送我的一本书 (2)他送我了一本书 (3)*他送我了的一本书 (4)*他送我的了一本书

至少从关系从句中“的”“了”不能在相邻位置共同存在可以佐证“了”处在C的位置。通过句法树,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了”和“的”同处于较高的C的位置,从而不能同时出现在关系从句的指示位中。

图 11 “他送我的一本书”和“他送我了一本书”的句法树

图 11 “他送我的一本书”和“他送我了一本书”的句法树

但一个显然的问题出现了:“他送我的一本书”的确可以看作是关系从句,而主体还是“一本书”;可是“他送我了一本书”只能理解为一句完整的句子,“他送了我”并不能视作修饰“一本书”。这似乎又否认了句末“了”处于C的位置。不过如果重新审视“了”出现的时刻,除开作为动词的体标记的情况,基本都出现在某个结构的末尾处,而这个结构往往不会再更复杂,因而特别出现了针对句末“了”的研究。为了处理“了”到底处于哪里的问题,可以提出如下观点:不作为体标记的“了”处在一个句子中CP的中心词C的位置,有拒绝更高层结构的附加语法功能,即要么只能处在简单句中(句末“了”),要么在从句中只能修饰简单成分,简单成分上层没有更高级的结构(“他送我了一本书”)。虽然“他送我了一本书”具有上层结构“一本书”是不太可以接受的,但是这种不可接受不妨视作“了”的语法功能。

“拒绝更高层结构”的语法功能或许在现代汉语中比较常见,毕竟现代汉语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以简单句为主的不断串联。而像“了”这样的虚词或许承担了类似的句法功能,造成这个典型特征。

有另一点需要注意之处:虽然“他送我了一本书。”和“他送了我一本书。”的语义相同,但是其深层结构完全不同。前句“了”处在C的位置,具有多层复杂结构;后句“了”只是“送”的体标记,只具有简单句结构。另一个类似的句子是“这本书我送你了”,它的初始结构是“我送你这本书了”的双宾语结构,再将“这本书”移位至TP下,可见“了”依旧在C的位置。“不同结构表示相同语义”并非不可理喻:如果一门语言中结构与语义一一对应,未免太过单调了吧!

四、“V了O了”的合法性

刘勋宁(2002)在最后提出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北京话的标准句型是“V了O了”,可是“近年”出现了大量的句子如“我回家了”“我吃饭了”“我打二两油了”等等,认为动词后“了”的消失是由于句尾“了”表示过去时,因而省略简化了动词后的“了”。二十余年已过,语言演化的速度实在太快,“V了O了”已经不是主流,已然有人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了。

然而,这并不影响研究“V了O了”的结构。根据前文的分析,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V了”中的“了”是V的体标记,而末尾的“了”是整句句子的最高点,处在C的位置。实际上前一个“了”才受到时的调控,后一个“了”可以阻止句子像更复杂的结构演进。如果细细揣摩,“我吃饭了”出现时,有很强的确定性,句子也被截断了;“我吃了饭”则更可能出现在某一句完整句的中间位置:“我吃了饭,也吃了猪肉,还吃了香菜。”,隐隐体现了句末“了”的功能。从这个角度看,“V了O了”的语义更接近“VO了”。从这个小现象可以看出处于更高位置的语法结构或许比处于较低位置的语法结构承载了更多的语义功能,或是具有更强的决定性。在这个意义上,低位置的语法结构是高位置语法结构的附庸。

因此,在考察“V了O了”的演化时,发现这种结构往往演化为“VO了”的形式而非“V了O”的形式。既然作为格标记的“了”处在作为C的“了”之下,是其附庸,因而省略前一个而保留后一个是更合理的做法。这种省略或许出于说话的方便考虑,从而这句话的句尾“了”可以视作承载了体标记的功能,也可以理解为体标记被隐藏了。

五、结语:更复杂的层与“了吗?”“了呢!”

行文至此,已经将不同的“了”给出了语法分类。事情比想象的要简单很多:凡是与动词相连的“了”,都视作动词的格标记;凡是在句尾的“了”,都视作占据句法树中的C位置。这样的分析抛开了语义,将语义功能和句法功能拆开,避免了讨论句法功能时的混乱。对于一些较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一些拾遗。

句末“了”和体标记“了”重合时,应该如何区别两种“了”?再举“我吃了饭了”的例子。“我吃了饭了”,“我吃了”和“我吃饭了”表达更接近的意思,而和“我吃了饭”离得又远些,归根结底,还是由于低层结构对高层结构的附庸。因此根据这个原则,还是应当认为这类“了”应当放在C的位置,而不将其视作动词的体标记。

但是对于被动句,情况又有所不同。“猴子吃了三根香蕉”中“了”是动词的体标记,“三根香蕉被猴子吃了”中“了”还应当看作处于C的位置吗?这其实涉及到X-bar理论对被动句的处理。仿照英文的处理思路,我们可以按照下图处理这件事,即将“被”也看作一个实义动词,在原有“猴子吃了三根香蕉”的基础上再加一层VP结构,而T依旧是“+完成时”:

图 12 “三根香蕉被猴子吃了”的句法树

图 12 “三根香蕉被猴子吃了”的句法树

因此,在被动句中,这种情况下的句尾“了”是动词的体标记。

除了研究陈述句,疑问句和感叹句中“了”的应用也应当关注。一般情况下,前文提出的规律依旧适用,例如“发生了什么事?”中的“了”还是体标记;“发生什么事了?”中的“了”还是处在C的位置。在加上疑问词之后,事情或许发生了改变:“发生了什么事吗?”的结构尚未改变,“了”依旧是体标记;但是“发生什么事了吗?”该如何分析?类似地,“发生什么事了呢?”“他还吃猪肉了呢!”也有类似的疑惑。这牵扯到一个更深的问题:“吗”,“呢”到底应该放在句法树中的什么位置?如果鉴于之前的句法树,那么“吗”只能放在C的位置,可是这样处理有两个问题:一者“了”无处可去,原来的分析也失效了,规则不能相容;二者“吗”通常并不能作为某种从句的标记,何以呆在C的位置上?

实际上,这需要借助句法树中更精细的结构。Waltraud Paul教授的《汉语句法新视角》提出将CP分裂为更精细的结构:AttitudeP > ForceP > ClowP > TP。其中ForceP(也称作语力层)用于存放“吗”“呢”之类的语气词,而比其低层的ClowP可以放置“了”。这与前文的视角是完全兼容的:“了”处于CP之内。

看似纷繁芜杂的“了”问题在生成语法的框架下拥有一个简洁的归一和判断方法,并借由这些分析发现了“了”本身的两个语法功能:作为单纯的体标记和“拒绝更高层结构”。这正是句法理论分析带来的好处:不仅能够给出简洁、统一的句法阐释,还能从另一个视角发现现代汉语结构简便、自由的表象下潜藏的秘密。

参考文献

[1] 刘勋宁(2002)现代汉语“了”的语法意义及其解说,《世界汉语教学》第三期。

[2] 刘元满(1998)“了”在“太+形/动”句中出现的条件,《北大海外教育》第二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3] Cheng LLS. de in Mandarin. Canadian Journal of Linguistics/Revue canadienne de linguistique. 1986;31(4):313-326.

[4] 杨烈祥(2018)汉语句法研究新图景——评Waltraud Paul教授的《汉语句法新视角》,《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第四十期。